东莞市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作年度调整。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随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镇区单位的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同)增长作同步调整,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随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镇区单位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1:0.6的幅度进行调整,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2001、2002、2003、2004年社会保险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分别为4%、7% 、10%和7%。
以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为例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25%)
(2)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3)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4)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例:周某,男,2003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为1044.80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296.8元/月,过渡性养老金为682元/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66元/月。
周某2004年7月的基本养老金应作如下调整:
(1)基础养老金
2003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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