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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养老体系规划:九成老人实现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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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省民政厅公布了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力争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至“十二五”末,要实现全省市、县(县级市)都建有公办养老福利机构。

  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土地规划

  《规划》提出,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要提供必需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服务用房及场所。

  同时要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除外),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燃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免收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固定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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