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开办事程序——养老保险审批退休办理工作程序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应按时到经办机构认可已足额缴费的职工个人档案,连同填写完整的《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提前退休工种退休需附送《提前退休工种认定书》且另填《提前退休工种审批记录表》(一式二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收下档案并给予编号。
2、审核
(1)经办人初审岗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南昌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暂行规定》的规定,审核职工档案,并签署意见,合格的档案予以批准,不合格的档案(包括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或退休审批表、记录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一次性书面告知《窗口退(补)件通知书》,写明原因及需要补充的材料予以退档,对情况复杂的档案不草率办理,提交处会或退休工作审批联席会讨论,力戒职工相互攀比的情况发生;
(2)经办人复审岗
对经办人初审的档案(包括不合格)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3)养老保险处正副处长岗
抽查经办人、复审人的审核质量;,组织查实被举报、攀比提前退休职工审批情况,回复关于退休方面的咨询、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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