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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停保” 可贷款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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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哈市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研究制订对已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但无力补缴欠费并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通过贷款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办法,解决“欠缴停保”老年人按时领取养老金的问题;探索城镇无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建失能老年人护理院

  实施意见规定,哈市将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从2011年起,哈市财政对市区范围内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收住“三无”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05元;收住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3000元;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2000元。

  哈市政府还将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未登记的小型养老机构的集中改造,规范小型养老机构管理,并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建设拥有1000张床位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院。“十二五”期间,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0%。以上。

  此外,城市每个社区都要有老年人活动室,50%以上农村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活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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