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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养老保险补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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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在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来说,如果此前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从11月开始,即可按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昨天获悉,北京首次出台养老险补缴办法,填补个人补缴的空白,以保证参保者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具体到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以在三档相应年度缴费基数中选择。第一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第三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有关部门解释,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提高很快,现在本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已比1992年前后增长了近20倍,为了保证社保基金不受损失,因此补缴的基数不能再直接以当年的工资水平来计算。

  市民声音临近退休者期待补缴

  正在一家制造企业工作的张女士听说这个消息后,感觉提高自己退休金的机会终于来了。她说:“我来这家企业其实时间不长,只有十年左右。之前我待的那家制造企业上世纪90年代初倒闭了,中间我有好几年一直无业,也没想起要给自己上社保,就出现了好几年的空当期。”

  她表示,由于上社保时她工资不高,所以缴费不多,估计退休后待遇也不高。这次如果能够自己补缴那几年空当期的社保,相信自己以后的退休费应该能有所提高。对于像她这样已经五十出头,离退休不久的人员,她表示,很期待补缴,因为相信自己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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