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参保十年可在顺德领养老金
对于长年在全国各地漂泊,辛苦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老有所依是他们最大的心愿。近日,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办法”,这标志着养老制度开始正式与羁绊其多年的户籍制度脱钩。“办法”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且最后参保地在顺德的,无论之前曾在任何地区工作,只要参保累计满十年,就可以在顺德申请领退休金。
目前,由于各地联网的养老保险网络正在建设中,目前暂不能在顺德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明年年初有望正常办理。社保部门表示,养老金是以打入银行账号的方式定期发放的,今后参保人就算到全国的任何一个城市,也能取出养老金使用。
解读“转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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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将养老保险转入顺德?
按照顺德区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跨省转移社保的参保人针对以下四类人群:
其一,男性不满50岁、女性不满40岁,在顺德就业的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分户籍,均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其二,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是顺德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也符合养老保险转入条件;
其三,具有佛山市户籍,在顺德就业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其四,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这项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无论参保者之前在何地工作,只要累计参保满15年的,就能领退休金。
“有不少老人,他们参保的年限只有十多年,又不满十五年,他们的社保也可以转到顺德来。”社保部门表示,一般来说,参保人需要累计缴纳保险费达十五年,才能领养老金。所以,此类参保人员需要在退休以后,一次性补缴齐剩下五年的保费,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养老金。“目前,一次性补缴政策只是针对本地户籍的参保者。今后等政策进一步放开了,也许将惠及到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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