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职工可申请一次性支付养老金待遇
连日来,许多读者来信或来电本报询问,参保的企业职工,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待遇支付?省社保局专家对此作了解答。
问:哪些职工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
答:参保企业职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的对象有六种,这些职工有:
1.农村户口的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本人申请,可以将其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参保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退休人员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参保职工退休前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5.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20个月的,其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6.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按每年以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合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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