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两类人员即日起可补缴养老保险
为了让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老百姓都能充分享受到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即日起至12月25日,城镇户籍以及农村户籍,2001年7月以来与街道、社区签订过劳务、服务等临时性协议,在2001年年底前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并且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啦!
为了让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老百姓都能充分享受到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即日起至12月25日,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可以向前补缴最多10年的养老保险,补缴费后,部分参保者可以提前10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可补缴保险
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此次补缴条件的两类人员主要包括城镇户籍,在2001年年底前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并且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农村户籍,2001年7月以来与街道、社区签订过劳务、服务等临时性协议,在2001年年底前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并且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按照要求,这两部分人员在今年年底前可以最多一次性向前补缴10年养老保险并且不收取滞纳金。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缴费没有满15年的,从2012年起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缴费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可提前10年享受待遇
此次扩面征缴行动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特别好的消息,因为按照文件向前补缴10年的养老保险后,参保者就可以提前退休10年。
以年龄50岁的符合条件的朱女士为例,按照以前的规定,她现在开始参加养老保险,需要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她需要缴费到65岁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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