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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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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可进行补缴,在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经劳动部门认可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答: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张先生所说的情况,提供了两种建议:一是张先生将在济南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德州市,前后参保时间连续计算;二是由张先生的新工作单位确认他未缴纳养老保险期间的连续工龄,经确认连续工龄后,可在德州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并将在济南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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