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村(居)民委员会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村民委员会(含自然村)申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填写《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身份证。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
问: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参保人向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银行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村(居)民委员会,填写《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增减员变动申报表》,统一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问:每月在什么时间办理申报业务?
答:每月应在1至25日内,由村委会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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