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1994年开始执行。我市在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体职工和市级机关、其他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从非在职人员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和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城镇户口临时工(简称三种对象)中实行了养老保险。199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范围扩大到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十一五”期间,我市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结算方式“差改全”取得重大进展。到2011年底,全市参保单位为2069家,参保在职职工65531人、离退休职工26365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