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的城镇居民,领取养老金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中,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其中,不包括政府补贴,因为补贴余额将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此外,参保人员因户籍变更,需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里的实施意见,各地将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便于人们及时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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