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社会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缴费年限养老金:根据多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目前标准为缴费5年以下的月标准每年1元;缴费6年——10年的,月标准从第6年起每年2元;缴费11年以上,月标准从第11年起每年3元。

  财政补贴则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档次实行补贴。参保人员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的10%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按30元补贴;参保人员选择1000元和20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按缴费标准的8%进行补贴。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缴费,财政按本县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基础养老金1月份起领取

  《实施办法》规定,新政策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即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不缴费,2010年1月起可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要参保。年龄未满60周岁、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到年满60周岁时允许补缴,年缴费额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累计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

  新老政策进行了衔接整合

  办法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制度进行了衔接。同时对我县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制度进行了整合。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