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合肥市范围内没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居民今后都可以拿养老金了。《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即日起至10月2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缴费标准和所享受的待遇,您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一说。
明年初实现全覆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5个县(市),已纳入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当时很多人打电话来咨询,问合肥市本级的居民什么时候才可以参保享受待遇。”合肥市人社局农保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这些居民可以放心了,合肥市属各区、开发区拟从2012年元月1日启动,这一部分人大概有60余万人。这意味着从明年起,合肥范围内的所有居民以后都能够拿到养老金了。
缴费标准分13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按年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暂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13个档次,由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合肥市人社局农保处工作人员表示,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将适时调整档次和缴费标准。
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每年最高补贴80元
对参保人缴费,由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已纳入国家试点的由省级财政承担20元),多缴多补。
具体标准为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200元~3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5元;400元~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600元~7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45元;800元~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1200元~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最高档次也就是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各县(市)的政府补贴标准,由各县(市)政府确定。
困难群体政府代缴
特别困难的人员不用担心保险费用的问题。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补贴。
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增加一定的缴费补助,各区(开发区)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30元;各县(市)标准由各县(市)政府确定。
享受的待遇这样算
缴费后能享受的具体待遇是什么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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