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七类人员通过补缴,可享受厦门退休待遇。
退休前户口转入才可以办理补缴
市民:我太太一直在厦门上班,单位有按照外来人口给我们交过社保。她是1958年出生的,2009年我们户口转到厦门。这样可以进行补缴吗?
答:退休后户口才转到厦门的,不符合补缴条件。女同志在本次补缴中,需要50岁的时候有厦门户籍。您太太51岁时才有厦门户籍,不符合这次补缴条件。而且您太太50岁之前,有参保过,但没有厦门户口,也无法在厦门办理退休。原来户口在龙岩,可以问问龙岩那边的情况,看能否把关系转回龙岩,在龙岩办理退休,领取那边的退休金。
市民:我是从漳州龙海搬过来的,今年67岁了。60岁时,户口已经在厦门。在龙海没办过保险,现在可以在厦门补缴吗?
答:可以在厦门补办。但一定要确定60周岁时,户口已经在厦门。如果60岁退休年龄时,户口还没转到厦门,就无法进行补缴。
外地在厦老人超龄的无法办理补缴
市民:我是外地在厦生活的老人,今年60岁了,能不能参加养老保险补缴?
答:不行。您目前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而且也不具备厦门本市户籍,无法参加厦门市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建议您的养老保障问题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
市民:我是外地人,今年62岁了,2008年开始在厦参保,这个能补缴吗?
答:不可以,超龄的不能再交,这种情况只能转回去。外来务工人员,要在退休年龄前,有厦门户口才能补缴,或者1999年7月后实际缴费满10年。您目前还没有厦门户口,缴费不足10年,故不能补缴。
中途退保者无法计算年限进行补缴
市民:我是厦门岛外户口,早期有交过养老保险,后来中途退出来就没再交了,我现在经济情况不好,这样可以补缴吗?
答:已经退保即意味着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退保的年限无法计算年限进行养老保险补缴。《意见》规定的一次性补缴15年的人员最少需要缴交7万余元,若您经济情况不好,建议您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选择适合自身的险种进行参保。例如参加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市民:我中间有4年没有参加工作,没有交社保,这样能参加补缴吗?
答:中间中断的部分,不能补了。但是前面、后面可以累积计算。
市民:我1961年7月3日出生,这次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吗?
答:不行。按照您的出生日期,不符合《意见》规定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对象。您只能按《意见》的第四条规定继续缴交。
持有原始档案才能按社平工资60%补缴
市民:我1994年户口迁到厦门,那时45岁。在厦门某企业上过班,单位同期没交养老保险,而是我自己同期交了3年养老保险,后来没有继续上班,我这样能否进行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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