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政策、制度等方面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在政策方面,今年将研究施行新农保、城居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续政策,主攻点可能是缴费年限的认定和换算。
“部分中青年农民参保率低,有制度实施初期的‘观望’心态因素,但更主要的是‘选择的困惑’——大多数中青年农民在城市打工或准备到城市打工,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参加新农保?”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2012)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做上述表示。他说,政府的责任是开拓“互通”的渠道。
随着新农保、城居保将在今年实现全覆盖,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变得日益迫切,制度“碎片”亟待整理。
“老有所养”即将全覆盖
我国分别从2009年和2011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试点。到2011年年底,这两项制度覆盖面达到60%以上,其中老少边穷地区覆盖面超过85%,在15个省区市实现全覆盖,两项试点参保人数达到3.64亿人,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03亿人。
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4亿人。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新农保、城居保要在今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届时,这两项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制度一起,实现养老保障的制度全覆盖,初步实现“老有所养”。
在特定的发展阶段,这些制度大都只能是城乡分别设计和实施,统筹和融合度相对较低,制度碎片化等问题存在。
广东省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宝珊在论坛上举例说,该市在1984年开始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这一制度,享有与本市户籍的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障待遇;在2001年建立起统一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村户籍居民和城市户籍居民在养老保障上的无差异。按不同群体建立的这两项养老保险制度,使不断变换就业形式的城乡居民不得不在两项制度之间频繁转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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