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为:以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一年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分别除以当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求出当年指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年的限数,得出平均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即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计算方法为:用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除以本人参加工作至退休全部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求出“一定比例”,再乘以115元求得。
整个过程换算成公式为:养老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1995年前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全部工作年限×115元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计发
据了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按职工退休前上月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龄在20年-30年的,按90%计发;工龄在30年以上的,按95%计发。
个体参保人员养老金计发
个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计发待遇时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不得通过补缴养老保险的方式增加实际缴费年限。
提示:
企业职工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补缴到15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计发养老金。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本息一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