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6月24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1.我省为什么要提前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为了让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他们倾斜,更快、更好地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同时,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前建成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3.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4.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5.个人缴费有补贴吗?按什么标准给予补贴?
答: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6.目前哪些人员可由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办法如何?
答: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应为其至少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80%,即80元。
7.除政府补贴外,其他组织和个人能够为参保个人提供参保补助或资助吗?
答: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8.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条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怎么构成?
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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