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年龄认定有区别
本报讯(记者卢天娇)一些老人来电说,自己今年底前就满60岁了,可是到社区咨询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时却发现,自己还要再缴纳今年的参保费用后,才可以从退休的次月起领取200元的待遇,这是怎么回事?60岁的年龄如何认定?
嘉宾说,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认定以自然年度为界,即个人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的,均应缴纳次年的费用后方可办理退休领取待遇手续。
但是,2010年是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开征第一年,年龄认定较为特殊——是以《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发文时间为界限的,即2010年6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参保后无需缴费即可享受退休待遇,但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满60周岁的居民,需缴纳2010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读者问专家答
已缴纳保费能够退还吗
问:我是海沧区参保人员,上半年缴交了2010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办理了退休手续,政府能否退还我2010年的保费?
答:不能。2010年1-6月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0年6月前已按《厦门市海沧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办理参保,并享受退休待遇的,应按《厦门市海沧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缴纳2010年的费用。但2010年1-6月满60周岁的海沧农村居民,未在6月之前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才可直接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办理参保,享受退休待遇,并无需缴纳2010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参保费如何缴纳
问:想了解参保人员是如何缴费的?何时缴费?
答:城乡居民缴费方式有缴费一卡通扣费和居(村)委会统一代缴两种方式。具体缴费方式由各居(村)委会确认。
一卡通扣费:采用缴费一卡通扣费的个人,应于参保当月底前到商业银行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地税部门从参保次月开始从个人委托账户进行扣费,扣费未成功的,地税部门将从参保次月起连续扣费3个月;3个月内均未成功缴费的个人,需持相关资料到地税柜台办理补缴手续;
居(村)委会代缴∶采用居(村)委会统一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个人参保次月及时办理缴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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