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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补缴续缴养老保险费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可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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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在太原市全面展开。21日,太原市就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费的业务操作办法做出安排。

  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参保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办理停止缴费、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次月起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均按本人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办法和参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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