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对“城镇个体劳动者”的概念作了新的界定,即包括城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根据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称为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自愿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60%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60%予以补足。
解读:陈小恩说,关于最低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现行条例是按40%补足的,从实际执行效果看这个计发基数不合理,不利于形成“早参保、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这次改为60%,是考虑到目前的生活水平和国家每年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保障困难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又适当平衡各地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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