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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取消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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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国家部署,各地需修订或废止与之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昨天,深圳市社保局透露,今年我市社保体系众多条例将面临重新“洗牌”,其中包括:取消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拟为生育医保单独建制、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等制度。

  此外,《社保法》还规定,社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黄险峰对记者说,目前,我市医保办法规定,除长期派驻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和我市退休后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选定三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在国内其他城市急诊和经核准市外转诊的住院费用可以申请报销以外,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降低20%,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降低40%。“如果我市放开异地就医的限制条件,将引导部分有条件的参保人自行选择赴广州、上海、北京等地的大型医院就医,增加管理和监控的难度,也有待于全国建立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黄险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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