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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养老金申领办法改变市社保所办理申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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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申领、核定行为,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申领,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即市社保所办理申领核定,市人社局行政部门不再实行退休审批,符合申领基本养老金基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申报核定

  符合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基准条件的单位参保人员,应由单位据实填写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由申领人本人签署意见后,提供相关材料,向基本养老金领取地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档案托管的参保人员,可由档案托管单位代理申请。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且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可直接向相应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经办机构应在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同时通知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签领相关通知书,并在作出同意受理基本养老金核定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对申领人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核定;对不符合基本养老金核定条件的不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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