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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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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门诊医保参保范围列为今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中山市委、市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着力解决广大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2010年6月,我市将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一个险种两个层次,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本层次,参保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参保补充医疗保险。

  “经过12年的发展,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体系。”路铭说。

  加大财政投入减轻农民负担

  公共财政的投入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手段。我市坚持以人为本,逐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一是补贴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2010年起,我市两级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达220.8元/人·年,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支付,农村五保户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镇区财政负担。同时,市财政每年划拨50万元到社会医疗保险救助基金,2006年至今,财政补贴居民和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金额共约4亿元。

  二是补贴农民参加农保及农保基金的投入。我市农保实施首年,市政府从财政预算中一次性投入5亿元启动资金,每年再追加投入1000万元;镇财政对缴费参保人每人每年补贴60元。2006年,在原有农保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缴费基数不同,分别补贴参保农民每人每月10元或6元。

  从2008年起,每年新增财政收入的20%专门用于社会保险补贴。镇区财政也加大了对农民参保的补贴力度,全市先后有18个镇区出台并落实了补贴方案。其中补贴力度最大的镇区对农民的缴费补贴达到了55%(即每人每年补贴达500元),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几年来,各级财政投入农保资金共约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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