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企业退休人员时间:今年1月1日起算,4月底前调到位
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第八次上调320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除每人每月普加115元外,还会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职称等条件再增加一部分。本次调增从今年1月1日算起,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在4月底,普调部分将基本到位,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普调
对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按缴费年限、工龄或职称调
每缴费一年增3元:在普调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
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养老金:
1.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正高职称且被单位聘用为正高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副高职称且被聘用为副高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的正高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40元,副高职称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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