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元,另再加上大病医疗统筹费10元。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月42元。
由以上可计算出南京市本级、江宁区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290元+110元+10元+42元=4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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