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养老金上调320万人受惠平均月增115元
昨从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32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再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15元,4月份前普调部分基本到位。据悉,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省第8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上调标准高于全国水平。
平均每人每月普调115元
根据《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本次养老金上调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调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上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同时,在普调的基础上,还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此外,参加我省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本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几类群体仍享受适当倾斜
部分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到适当的政策倾斜。
据悉,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此外,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而在恩施、十堰、宜昌和神农架林区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可再增加10元。
高知群体上调更多
有副高、正高职称的退休人员,退休金上调的力度较大。与去年的政策相比,每月的基本退休金最高可增加一倍多。
新出台的政策规定,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的,则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的,则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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