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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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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85元的额度,根据2010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88元,宁波市88元,温州市85元,湖州市85元,嘉兴市85元,绍兴市85元,金华市85元,衢州市82元,舟山市85元,台州市85元,丽水市82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3.2011年度内男年满70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4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企业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以及职工死亡遗属等三类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也将相应提高。

  最近,有人收到过“您有一笔社保养老补助金未领取”的短信。杭州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社保养老金或补助金发放时,不会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个人。您要查询社保账户,请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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