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第四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对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异地就医难的问题给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的职工带来很多不便。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存在的异地就医难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异地就医报销医疗费难,影响了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予以规范。
考虑到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统筹,并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方便确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建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华工作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保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第四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了在华工作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部门提出,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就业的情况有所增多,应当对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作出规定,这也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
此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因此增加规定,明确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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