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新农保的参保范围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但从目前审计了解的情况看,由于部分地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别在不同的信息管理系统中运行,系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存在部分人员重复领取两种养老保险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新农保基金支出的审计,查处重复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问题。
一、审计流程
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表中每个人员该年度最后一次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查出来,然后再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表的时间进行比较,如果同一个人员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在领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时间之前,我们就可以断定该人员在领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同时重复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
二、审计步骤及内容
(一)数据整理。
⒈将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中18位的“公民身份号码”转换为15位的“身份证号”字段(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表中身份证号为15位),生成“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一”。参考语句:
SELECT[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序号,[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姓名,[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公民身份号码,Left(IIf(Len([公民身份号码])=18,Left([公民身份号码],6)+Right([公民身份号码],10)),15)AS身份证号,[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领取月份,[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领取总金额,[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其中国家基础养老金补贴,[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市基础养老金补贴,[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县市区基础养老金补贴,[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个人账户养老金INTO[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一]FROM[新农保基金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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