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在4月6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我省84.33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平均提高约233元。
调整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涉及全省84.33万人
庞波说,经报请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省人社厅、财政厅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全省参加2012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数约为84.33万人。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一名退休人员手中,将这件惠及民生的实事办好。
调整标准
按2011年养老金10%确定每人月均提高233元
今年我省调整水平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应增加160元,按照国家“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的要求,我省另增加了73元,总体调整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为233元。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水平为月人均236元;特调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40元;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分别按照月增加112元、99元、86元的标准调整提高。同时,在普调和特调的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849元的,一律按1849元发放。
调整政策
普调和特调相结合具体标准表现在三个方面
今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标准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普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人均增加109元;按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调整,在普调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给2011年1-6月退休(职)的人员补调,凡2011年1-6月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先按照《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号)规定的普调标准进行调整(不含特调部分),之后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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