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投入与改革并重,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央财政分别拨付补助资金399亿元和46亿元,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支持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截至目前,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2.47亿人。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6.7亿元,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拨付补助资金25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支持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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