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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保局解读养老保险:退休后不能再转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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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省社保局表示,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系虽不转移,但可通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实现异地领取,即通过银行采取电子汇兑或者邮寄的方式,将养老金发放至退休人员存折,以方便退休人员异地领取。

  省社保局表示,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即最新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虽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转移一部分统筹基金,但这部分基金不会转移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也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计算。

  张女士以前是教师,后来调入企业,她问退休时能否享受教师待遇。

  省社保局答复,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在退休之前死亡或者退休后不久死亡,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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