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的材料
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按月申领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由户籍所在地的经济组织向当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手续:
1.《广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以下简称《待遇申请表》);
2.申领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领人本人户名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采取不缴费、直接申领基础养老金的参保人,需提供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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