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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地方再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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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房养老”流行于欧美,2000年被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的孟晓苏介绍到中国,2003年,经温家宝总理批示后正式推出。在近10年的争议声中,磕磕绊绊一路走来。

  “只有在违约的情况下,老人的房子才会被银行没收。而且银行是按照住房贷款来做的,如果老人活得特别长,比如约定老人20年返还,老人从60岁到80岁就必须还钱,还不了钱老人必须得还房,还房时老人还活着。也就是说,这个老人要是活到90岁就无家可归了。”孟晓苏说。

  在孟晓苏看来,真正的以房养老,一定是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其他机构如银行或基金公司,可以围绕保险公司发衍生金融产品。“中信是想贴近以房养老,但永远达不到真正的以房养老。只有保险业才有‘大数法则’这一说。”

  尽管如此,孟晓苏还是肯定了中信银行的做法“有效解决了第二套房的以房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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