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养老保险最好持续缴纳
昨日,本报刊发的《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一文激起波澜,更多市民来电询问相关事宜。记者特就部分热点问题,采访了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相关人士。
市民王女士:以前的单位给我办了养老保险,可我最近买断工龄回家了。
我算了一下,还差几年我缴养老保险的年限就满15年了,可我现在实在没能力继续缴了。请问一下,我能否不缴了?
答:可以的,而且需要说明的是,这15年可以是不连续的。但是,15年仅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下限,市民如果有能力最好连续缴纳。因为缴纳年限越长,缴纳基数越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金越多,晚年生活愈发有保障。
市民张先生: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金怎么领呢?
答: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缴费每满1年领取相当于2个月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养老金和其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一次领完,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市民耿小姐:我从事的是自由职业,但目前没有经济收入了,短期内没法找到新的工作岗位,请问我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自由职业者如果没有了经济收入,而又不能马上找到新的工作岗位,自然就处在失业状态。耿小姐可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以确认其失业者的身份。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会适时地对有就业愿望的失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援助,帮助其重新就业。但进行了失业登记、确认了失业者身份后,并不等于就可以据此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由职业者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只有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而没有失业保险费,所以尽管其身份为失业者,但失业保险待遇是无法享受的。
市民周小姐:我不是南京人,但在南京办了社保。我要是以后回了原籍,是按照南京的退休工资标准,还是按照当地的标准领取养老保险?
答:如果回原籍,社保机构会将你的社会保险关系(包括统筹基金)转至其定居地,但是养老金标准得参照原籍,毕竟你是在当地领取养老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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