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也应参加养老保险
除符合一次性支付条件的人员外,养老保险不可中途退保
本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已全面启动。昨日,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者普遍关心的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在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在其基本生活上给予物质保障的一项社会制度。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国家立法由政府举办,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劳动者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其本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政府在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后,向其支付基本养老金,确保其老有所养。
2、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各类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企业职工是指上述企业招用的固定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持失业证的自由职业者、下岗、失业人员。
3、企业应该为所有招用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应享有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本市职工、农民工、外埠人员、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学徒工、临时工、试用期内的职工,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职工发现企业没有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4、企业及职工需参加几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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