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比较小,经济链条薄弱,人员流动性大,”旅行社负责人说,这些因素导致公司很难给全部员工参保。“之前我们也想给所有员工参保,以此留住人才,但后来发现不太可行,人家该走还是走,有时候这个月刚上了保险,下个月就要去退保,非常麻烦。”
不给职工参保单位和负责人要“双罚”
那么,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自行决定吗?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用人单位再不给职工参保,将受到严厉处罚。《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说,企业未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向洛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各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立案进行查处。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原来的处罚单位变为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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