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以房养老社保不力下的馊主意
在现在官场流行的“政绩创新”氛围下,习惯在办公室喝喝茶翻翻报的官员们,经常会时不时的搞出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惊人创举”。这两天,南京市民政局在其发布的《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及的“以房养老”,就是最新的“生动案例”。
以房养老作为一些发达国家常见的一种养老模式,“引荐”到我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首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到龄“转行”到全国政协后,在2007年全国的两会上就提出此方案。当年,上海市就曾试推过“以房养老”,但终因参加者寡和各种条件所限,2年后被迫停办。其实,南京民政部门这次也是第二次提出以房养老。早在2005年,它就“率先创立‘以房养老南京模式’”。但尽管就是以一个老年公寓的试点,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老年公寓由民政管理转为个体经营。这些失败的“前车之鉴”,南京市民政部门不该忘记。该市老龄办的负责人在谈起上海市这方面的教训时,说因为人的寿命和房价长期走势都难以预测,使保险机构、银行和市民都“有所顾虑”。但南京民政部门自己似乎忘了,当他们再次喊出“以房养老”的口号时,制约其发展的“各方顾虑”消除了吗!
实际上,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最大的障碍,既不是南京民政部门所述的“各方顾虑”,也不是一些门外汉所称的“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现实羁绊”(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和居民住房落后现状的严酷现实。
众所周知,在现在的高房价下,七八成的城镇居民买不起房。很多市民都是生活在父母福利分房时代所取得的老屋下。对普通人家来说,如果老辈把现有住房拿出去以房养老,绝大多数小辈就无法靠自己的力量买得起基本的体面住房。这意味着,如果真的推行所谓的以房养老,数以亿计的普通百姓的子女,将成为新的无房户。不是流落街头,就是要指望政府提供更多的廉租房或公租房,来解决起码的居住问题。但现实是,政府所能提供的保障房,连目前同样数以亿计的住房困难群体都难以满足,怎么又能扛得起一下子新增出来的数以亿计的无房户住房问题呢!
国外推行以房养老,有两个基本的前提。首先,相对于收入来说,他们的房价的水平并不高。一般家庭6年以内的全部收入,就可以买得到一套一二百平米装修好的现代住房;二是他们的人均住房水平都比较高,不少发达国家达到了人均六七十平米以上。这些就使得年轻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不是仰仗父辈所拥有的“祖屋”,就可以买得起、住得好房。父母把其住房“以房养老“后,一般也不会使子女“住无所居”。
而中国则完全不同。在众多大中城市,一套普通的小康住房,要花去一般居民家庭20多年的全部收入所得。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父辈拿房去以房养老,小辈就无能力再去买房。从国家统计局和住建部的数据中可以得知,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只有20平米左右,全国城镇还有一两亿以“新市民”为主的中低收入者是无房户。如此低的住房水平,也使普通百姓无法对现有住房进行“切割”,进行所谓的一半用来以房养老,一半用于小辈的居住。上亿的无房户,更是无房可抵。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奢谈以房养老,只能是民政部门一厢情愿的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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