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倾斜部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二、企业退职人员
由固定调整(88元)和按比例增加(2010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组成。同时,参照执行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政策(即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中第4条)。
三、企业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此外,针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情况,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目前,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确保增发的养老金在今年春节前发放大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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