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省厅补充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简称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增发5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增发40元/月。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增发30元/月。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前次调整基础上再增发10元/月。在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前次调整基础上再增发20元/月。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养老金上调执行时间仍为2012年1月1日。
2-5月份基本养老金一直在变化
由于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三次进行,很多人对发放的养老金搞不清楚,对此,市社保局作出了详细解答。
3月份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为:国家及省政府要求,确保3月份将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按照省里要求,于3月按照2011年12月31日前正常退休人员增加102元/月、2011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人员增加70元/月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并补发了1月、2月的调整金额。
4月份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为:根据省厅第一次调整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对普遍调整中的缴费年限及特殊调整内容进行了调整,并补发了1-3月份调整金额。也就是说,4月份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是在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了3月份已调整标准102元或70元,再增加了4个月的缴费年限及特殊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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