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年4660万人纳入城乡养老统筹
今后,全省的城乡居民可以一视同仁地享受社会养老保障了!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合并实施,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此外,我省的社会保障“一卡通”也将实施。届时,养老、医疗、生育等居民基本保障,将统一采用“社保卡”来进行处理和结算。
【最新消息】新增试点覆盖4660万城乡居民
自2009年11月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启动,至今年5月底,我省共有43个县(市、区)列入国家试点范围,试点地区覆盖农村居民约2580万人,占全省农村居民总数的29.24%。
今年,我省将再启动58个县(市、区)新农保试点,98个县(市、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农村居民3500万人、城镇居民1160万人,共计4660万人。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可按每年100元~1000元10档投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构成。
我省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省、省辖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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