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共有流动人口886.1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5.18%。这支庞大的流动大军已成为北京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些漂泊异乡的人们更加渴望安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他们对于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尽哪些义务仍有着不少困惑。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合编写了《法律指南——流动人口安居首都》,就让我们一起通过本书,看看安居北京您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暂住证必不可少
凡是年满16周岁的外地流动人口,如果在北京市居住时间超过一个月,都应当办理暂住证且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检查,其中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前,还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出办理婚育证明。
北京市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对符合条件来北京发展的人才颁发工作居住证,又被称为“绿卡”。原则上,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具有北京城镇居民户口,但如果外地流动人口是“绿卡”族,则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外地人在北京市购房购车,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国家取消了暂住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等收费。持有有效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享受肺结核、艾滋病免费治疗,居住在北京半年以上且持有户籍地有效婚育证明的流动已婚妇女,还可享受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要让单位上社保
在劳动保障方面,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地职工和北京本地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若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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