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未来几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事实上,在4年前的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下发了在5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方案,持续多年的“双轨制”的改革自那时启程。
现在看来,这是一次略显仓促的且疏于路径的选择。
入选该次改革试点的省份,从广东、浙江、上海直到内陆的重庆和山西,5个省市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拟与企业职工的养老水平基本一致。
但是,不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所料,试点改革甫一开始就遇“不顺”,各地改革方案难产,一些地方改革的积极性不足。
在业界看来,如果缺乏前期的分类改革,没有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人事制度进行同步改革,养老保险的改革将是“无本之木”。
双轨制致鸿沟持续扩大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实施退休职工的“双轨制”,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待遇逐渐拉开,养老金不公现象突出。
此前有社保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目前公务员群体的养老金替代率大概在80%~90%区间,而企业职工按照28%的缴费率,二者相差两三倍。
据一不愿具名的地方公务员透露,“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必然要高出企业职工,(前者)不仅有国家规定的退休金,财政也会拨付资金进行大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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