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来电咨询:4月19日A11版“五一劳动奖章”中工交系统是指的哪些部门?
合肥市总工会回复:包括钢铁制造、家电制造、通讯移动等企业单位。
外地户口如何在合肥市落户?
李先生来电咨询:我是芜湖人,请问大学毕业时户口没有迁入大学,而是放在老家。现在想在合肥发展,想把户口迁到合肥来,请问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合肥市公安局回复: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市场紧缺的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一定专业知识(专门技能)的各类人才,应聘到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可办理户口迁入。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设有集体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或单位设有集体户口证明,单位接收证明及聘书或劳务合同,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能)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民警调查核实并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分局审批。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凭上述材料,经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审批,在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或者购房入户,非本市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人凭申请报告、《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30%合同款额定金凭证)、申请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出生证明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本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分局审批,户口性质为非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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