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大庆银行卡可缴个体养老保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大庆社保局携手市地税社保费征收局、龙江银行大庆分行,联合推出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缴纳委托银行扣收业务,通过使用龙江银行制发的银行卡,按月扣收养老保险费。
  个体参保人员共有5个缴费标准

  办理银行卡后,需要与银行签订扣收协议。

  个体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存款小票(已有银行卡的人员提供)或开卡证明(新办卡的人员提供),到缴费地社保分局或职介中心窗口签订《委托银行扣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

  签订协议后,便可选择缴费标准。个体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中任一比例对应的工资基数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年缴费基数的20%。

  以今年为例,2012年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30494元,因此选择30494元的60%、70%、80%、90%、100%作为本年缴费基数所对应的年缴费金额分别为3659.28元、4269.16元、4879.04元、5488.92元、6098.8元,平均每月扣收对应的缴费金额分别为304.94元、355.77元、406.59元、457.41元、508.24元。

  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上5个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一经确定后当年不允许再修改。

  如要变更以后年度的缴费标准,须本人持身份证于当年的12月10日至下一年的1月10日期间,到缴费地社保分局或职介中心申请变更;如未申请变更,则视同其缴费标准与上年度相同。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