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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双轨制”下的利益冲突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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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养老金双轨制成了近两年的热点话题。双轨制指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三

  记者:有专家认为,对于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不要再做试点,直接启动改革,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郑功成:我不知道这位专家讲的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指将两个制度立即并成一个制度,恐怕只能是画饼充饥,结果仍可能是原地踏步。因为若将机关事业单位优厚的退休金迅速削低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水平,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若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立即提升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水平,也会引发讨论。因此,还是在明确目标与方向的条件下,迅速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对企业老一代退休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偿,尽快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距。无论在哪种制度下都应当实现同一代人的养老待遇走向公平。不过,我赞同这位专家的另一个观点,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要再做试点,而是直接全面启动。客观而论,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早期试点先行是一个经验,但也留下了诸如现实中的“双轨制”矛盾等教训,适宜的做法是,认真调研,审慎决策,果断快速推进。否则,将始终处于被动之中。总之,“双轨制”下的现实矛盾必须尽快化解,它既需要坚定不稳地推进,也需要理性与智慧。(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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