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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养老保险对账单下月起发放 对账时间截至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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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从下月起,济南市将发放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凡在2011年1月—2011年12月期间发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不含已办理退休、转移人员)均可根据自身工作经历、收入情况进行对账,对账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0日。
  据了解,济南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和待遇核算方式按报送渠道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单位报送材料的,申报单位负责到登记开户的社保经办机构为通过审核的职工代办缴费、结清、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手续。另一种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报送材料的,由保障中心通知参保人员应补缴的金额,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可以采用刷各家银行银联借记卡或现金二种方式缴费。

  已经认定具备参保资格的,缴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缴费,需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缴费成功后由保障中心到开户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清、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手续。

  另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养老金不能同时享受。为此,资格认定合格的人员中有原已纳入统筹的遗属人员的,应在缴费前办理遗属减员退款手续。资格认定合格的人员中有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则需在账户结清前办理退款减员手续。(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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