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定具备参保资格的,缴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缴费,需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缴费成功后由保障中心到开户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清、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手续。
另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养老金不能同时享受。为此,资格认定合格的人员中有原已纳入统筹的遗属人员的,应在缴费前办理遗属减员退款手续。资格认定合格的人员中有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则需在账户结清前办理退款减员手续。(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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