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的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者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其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特困群体享受代缴补贴
政府对正常参保人员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实行补贴,现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此外,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等缴纳困难群体,在上述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实行代缴。其中对重度残疾人(伤残一级、二级)或低保户家庭成员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80%;对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48%。(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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