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防城港市从今年2012年1月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防城港市连续第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
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
(二)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三)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的退休人员出生时间核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每满1周岁(不满1周岁不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0元。
(五)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点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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